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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西部现代物流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简本公示) 来源: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2-12-26 浏览数:78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绵阳西部现代物流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绵阳西部现代物流城项目工程,其规划用地总面积843089.1m2,建设用地总面积676447.4m2,总建筑面积867030.4m2,总投资245000万元。内设独立交易展示区、综合展示中心、办公楼、综合楼及临时仓库等。物流经营品种:木材、板材、型材(合金类)、装饰材料、五金机电、及服装百货等一切有利于物流基地发展的商品。项目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建设期为3年,2015年3月完工。

 

  二、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采取相关措施,本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及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建设要求。

 

  三、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经室外检查井、化粪池的初级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本项目的污水管网向北进入御营坝城市污水管网后进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涪江。

 

  2、地下水

 

  为了将区域所排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采取以下措施:

 

  (1)本项目所有输水、排水管道等必需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的通道。另外,应严格用水和废水的管理,强调节约用水,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确保污水管道的衔接。

 

  (2)提高绿化率和优化绿地设计,实施加大降水入渗量、增加地下水涵养量的措施。

 

  3、废气

 

  (1)汽车废气

 

  地上停车场汽车尾气直接排放进入大气,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经统一收集后由排风系统抽至地面绿地排风口处排放,排风口均位于地面绿化处,因其排放量小,可实现达标排放。

 

  (2)餐饮废气

 

  餐饮业产生的油烟废气,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要求大于85%。油烟经过净化处理装置后排放浓度≤2.0mg/m3,可实现达标排放。

 

  (3)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地下室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废气经统一收集至集中绿地处抽排风口统一排放,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恶臭

 

  ①居民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化分类投放,并派专人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垃圾收集点周围的良好卫生状况。②与市政环卫部门协调,保证垃圾收集点垃圾的日清日运。③垃圾暂存于垃圾收集点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垃圾渗滤液,因此,垃圾收集点地面必须采取硬化措施,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并将产生的渗滤液由水沟收集至污水收集系统排入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严禁渗滤液没有经过统一收集任意乱排。

 

  4、噪声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源于:交通噪声、设备噪声和社会生活及商业噪声。

 

  (1)交通噪声

 

  ①停车场出入口斜坡正上方应封顶,出入口侧墙及顶部应作吸声处理,减少停车场出入口噪声辐射;

 

  ②该项目投入使用后,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停车场的管理,设置明显限速禁鸣标志,规范停车场的秩序;

 

  ③停车场出入口两侧加强绿化,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速其噪声的衰减。

 

  (2)设备噪声

 

  本项目机械设备均置于地下室,采取降噪减震措施,能够使传出地下室的噪声降低到50分贝以下,保证本项目声环境和外界声环境不受设备噪声的影响。

 

  (3)商业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

 

  在日常生活中加强管理,禁止喧哗吵闹,严禁音响噪声,避免干扰周围居民等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原则。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建设得到周边民众广泛支持。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防范措施有效,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等的环境功能。项目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的角度,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本项目涉及部门代表、专家以及受项目影响的民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您对该项目的审批和实施有何其他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绵阳西部现代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祥敏

 

  联系电话:13990162009

 

  电子邮件:xiongxiangmin@hydoo.com.cn

 

  九、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西南交通大学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邮编:610031

 

  联系人:金秋野

 

  联系方式:15882057038

 

  电子邮件:gutoujie@126.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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