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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省平台 发布时间:2014-11-24 浏览数:5

天津、河北、浙江、福建、贵州省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邮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32号)精神,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拉动内需、吸纳就业、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决定,2014年在天津、石家庄、杭州、福州、贵州等5个城市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已建立适合电子商务快递发展的物流快递管理和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政策集成为手段,发挥地方政府统筹协调的优势,探索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管理方式改革,破除行业发展瓶颈,形成可落地、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和发展模式,在全国推广。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重在创造条件、理顺机制和政策协调。

 

  (二)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作为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统筹规划;积极推进监管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试点城市各自的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发展的路径,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三发展目标

 

  通过试点,在试点城市建立起适合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物流快递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将电商物流快递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完善骨干节点和末端投递服务站点建设;建立完善配送车辆标准体系,实现配送车辆规范运营;建立从业人员服务和考核标准,完成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全面实现持证上岗。

 

  四、试点内容

 

  (一)重点任务

 

  1.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将电商物流快递需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完善通道与节点布局,保障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大型物流中心、分拨中心、“仓配一体化”的快件处理中心的建设。

 

  2.推行运营车辆规范化。统一城市配送车辆标准、标识管理,消除非标车辆运营,鼓励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加强民生保障车辆通行停靠、新能源汽车充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规范改造末端配送车辆,鼓励使用轻、微型封闭式货车。

 

  3.解决末端配送难题。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按照《快递营业场所技术规范》建设标准化营业网点,引导连锁商业机构、 社区服务组织参与建设快递末端投递综合服务点,在试点城市推动“网订店取”、智能快递箱等电商物流配送经营模式创新。

 

  4.加强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培训。加强行业标准规范建设,推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执行,支持行业协会、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基本技能、职业操守和综合素质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5.鼓励电商企业与物流快递企业合作。鼓励电商企业和快递企业对接系统建设,统一信息交换和数据接口标准,发挥信息平台在运力调整、交通引导、供给调解和市场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

 

  1.支持建设改造城市电商物流快递公益性基础设施。

 

  2.支持建设城市电商物流快递公益性信息服务系统。

 

  3.对邮政等大型物流快递企业按规定更新改造末端配送车辆给予适当补助。

 

  五、工作程序

 

  (一)财政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综合考虑电子商务及物流快递发展状况、工作基础及区域平衡等因素确定示范城市,并印发工作通知。财政部下达中央补助资金。

 

  (二)试点城市所在省份财政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邮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下达的资金额度,组织试点城市制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明确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配套政策及资金安排意见。试点方案应于中央财政资金下达3个月内报财政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备案。

 

  (三)试点城市商务主管部门、邮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试点城市所在省份商务主管部门、邮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开展项目验收及监督检查,并及时报送试点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商务部、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将对试点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适时开展工作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组织保障

 

  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是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城市主要领导挂帅,财政、商务、邮政管理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城市规划、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间责任清晰、统筹协调、运行高效的工作磋商和落实机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决策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检查指导工作落实。

 

  (二)科学编制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城市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特点、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和物流快递配送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步骤,明确保障措施和落实机制,充分调动政府和社会资源。编制方案要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各部门意见,突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加大政策支持和制度创新

 

  试点城市要勇于破除现有管理体制对电商物流快递的束缚,努力创造有利于电商物流快递繁荣发展的政策体制环境,研究出台支持试点的本地化、差别化政策,提供规划、土地、金融等政策保障;加大政府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的投入,鼓励引导企业经营模式创新,激发出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性。

 

  (四)加强试点工作的绩效管理

 

  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商务、邮政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试点项目的动态监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要加强工作环节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做好跟踪、总结、交流和宣传工作,保证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厅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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